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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人大对我校野外地质教学点正式立法保护

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7:35  浏览:

    4月20日,秭归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会同我校报送的加强全县地质遗迹资源保护的议案,通过表决,一致同意应采取措施对全县地质遗迹资源实施依法保护。

  5月2日,《秭归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全县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工作的决定》颁布实施,标志着国内第一个以保护野外地质教学点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文件正式生效。《决定》主要针对我校在全县确定的30条野外教学和科普路线上的48处地质遗迹、3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长期监测孔及4处滑坡遗迹实施永久性保护。

  秭归县地处三峡库区,地质遗迹资源是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域。秭归县人大开创性地启动野外地质教学点的立法保护,对秭归县地质环境、科普资源、旅游资源的保护,对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对学校野外地质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意义重大。

  学校历来重视野外教学,但由于地方经济发展、土地开发等原因,野外地质教学点的保护一直是地质野外教学的难点问题。为促成野外地质教学点立法保护工作,学校和秭归县展开了长时间的共同研究,并由教务处牵头会同有关学院与秭归县国土资源局、秭归县人大多次在秭归县境内野外地质教学点现场勘查,就立法保护工作开展工作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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